pos機鋪設合同,花96萬買房合同價顯示僅68萬

 新聞資訊2  |   2023-06-22 12:20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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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s機鋪設合同

pos機鋪設合同

來源:楚天都市報

圖為:劉女士購房發票上房價為68萬余元(藍圈處)

圖為:售樓部外景

楚天都市報記者滿達 實習生張思睿

花96萬元購買loft公寓,購房合同上的價格卻只有68萬余元,其它的款項流入了第三方銷售公司的賬戶。前日,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長航藍晶國際小區,業主劉女士等人說,他們和銷售公司、開發商多次協商,希望能夠退還差價,暫時還沒結果。

購房合同上房價縮水27萬元

劉女士介紹,她在長航藍晶國際附近上班。2017年6月23日,聽說該小區有loft公寓出售,便來售樓部打聽,置業顧問郭某接待了她?!罢floft可以隔兩層,商住兩用,我準備買來投資?!眲⑴空f,她來到售樓部3樓,刷卡支付了5萬元定金,選中了12棟6層一套48.2平方米的房子。置業顧問稱,房屋總價為96.0324萬元。

劉女士決定全款購房,當月29日她帶著銀行卡再次來到售樓部,郭某帶她上3樓先刷卡支付了22.3137萬元房款。之后工作人員告訴她,POS機信號有問題,讓她到2樓交剩余房款。于是劉女士來到2樓,刷卡支付了68.7187萬元。交款當天,劉女士簽訂了購房合同,按了手印,之后置業顧問將合同收走拿去備案。

7月3日,劉女士接到通知,拿收據去換發票,但只收到了一張68.7187萬元的購房發票,發票顯示房屋銷售方為武漢長航美灣置業有限公司。劉女士稱,她當時問了郭某,為什么發票只有68萬多元,對方稱這樣的話稅費會少一些,自己也沒多懷疑。

去年上半年,劉女士的丈夫從售樓部領取了購房合同,劉女士沒有細看。直到最近,開發商通知劉女士等業主前去領取辦房產證的相關資料,劉女士拿出購房合同,才發現合同內的房款總價為68.7187萬元?!拔颐髅鹘涣?6萬多元,其它27萬多元去哪了?”于是,劉女士找到售樓部,希望討個說法。

業主支付的房款竟然有兩個收款方

前日下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長航藍晶國際小區,10多名業主守在開發商辦公地點外,他們與劉女士的遭遇類似。

業主周先生稱,2017年6月,他接到營銷電話,對方稱是長航藍晶國際銷售人員,邀請他到售樓部買房。周先生交了10萬元定金,選購了兩套loft公寓房。當時,置業顧問和他簽了兩份商品房定購確認單,其中一套房的定購確認單顯示,購買總價為89.0584萬元,其中合同價款為68.0299萬元,余款為21.0285萬元。

周先生說,他當時也是分別在售樓部3樓和2樓刷卡支付房款。他想著都是售樓部的人員,也沒起什么疑心。后來才發現,購房合同上的房款和實際支付房款存在20多萬元的差價。其他業主也表示,自己交定金時也拿到了商品房定購確認單,但沒仔細看內容,自己其實是和置業顧問簽訂的,并不是和開發商簽的。

劉女士查詢了自己的銀行流水,發現68.7187萬元房款支付給了開發商,而其余款項則支付給了武漢叁禾房地產營銷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業主手里的收據顯示,也跟劉女士情況類似。

對此,劉女士稱自己是在售樓部交款,房款也支付給了開發商,結果比合同價多支付27萬余元,她難以接受。而還有業主打聽到,有人直接從開發商手中購房,就不需要支付這額外的20多萬元。

劉女士說,她找到開發商和銷售公司,銷售公司代表曾提出原價將房屋回購等方案,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有變相漲價嫌疑律師建議業主投訴

前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接待劉女士的置業顧問郭某,詢問其當時是否明確告知劉女士,96萬元中只有68萬余元為合同房價,但對方掛斷了電話。

記者隨后找到開發商長航美灣置業有限公司一名姓徐的經理。她表示,12號樓有147套房被湖北優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團購,再由該公司委托第三方銷售,開發商提供了售樓部3樓的場所給該公司辦公。如果購房者直接從開發商處購房,只需支付備案房價。徐經理稱,這些團購的房屋也是由開發商合法出售的,至于業主另外被收取的費用,她此前不清楚,近日接到劉女士等人投訴才知曉情況。目前,她已向上級領導匯報,也在聯系相關公司,協商解決此事。

對此,劉女士有不同意見:“如果開發商將房屋團購給了其它公司,為什么我從其它公司那里購房時,還需要將68萬余元的房款支付給開發商?”

昨日上午,武漢叁禾房地產營銷管理有限公司的段經理向記者解釋,湖北優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將12號樓的3到8樓以及16樓整體團購了,委托該公司進行銷售。該公司屬于正規房地產銷售公司,在銷售房屋時產生了廣告費用、渠道傭金等成本,這些費用是在房屋團購費用之外的。這部分費用可以開具發票,但因為目前還有少數房屋未交房,所以暫未開具發票。

至于劉女士等人提到,置業顧問沒有明確告知房款明細,段經理說售樓部現場張貼了通知,而且業主手里的收據也可以證明,總購房款分為合同價款和余款兩部分。針對劉女士等人的訴求,段經理稱會和湖北優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開發商協商,積極協調解決問題,不會逃避責任。

對此,劉女士、周先生等業主稱,第三方公司加收費用可以理解,但27萬多元占總房款的28%左右,這也太多了。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第三方銷售公司可以收取相應的費用,但如果這部分費用過高,明顯偏離行情,則有變相漲價的嫌疑。建議購房者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主管部門調查多收款項的資金流向等。

目前,記者也向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房管局反映了此事,相關工作人員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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