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pos機用戶不是我的

 新聞資訊3  |   2023-09-13 09:53  |  投稿人:pos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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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時pos機用戶不是我的

到時pos機用戶不是我的

市住建局嚴格規范開發商收取認籌金等行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昨天發布后,瞬間刷爆了朋友圈——地產人在轉發,正在或準備買房的人也在轉發。

只是,關注點各異。

開發商、房產銷售機構等,多少有些憂心于此前通過收錢來提前圈定購房客戶、營造“搶購”范圍、促進銷售的一些“玩法”,今后怕是不能再玩了。

購房者,則多少還有些疑慮——規定雖好,能否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執行?能否真正成為可用以維護自己購房權益的有力武器?

不管是怎樣的心思,根本的基礎,還是在賣房的想要收、買房的不得不交的各種各樣名目的動輒數萬、十數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元的錢上面。

事實上,這種種與購房相關的錢,已經在寧波樓市上持續了很多年。由其引發的種種購房糾紛,也不絕如縷——特別是在樓市火爆的時候。

那么,寧波樓市上到底有多少名目的這類錢?

PART.1 認籌金案

先說兩起投訴。付女士的投訴是最近的。

上個月,她看中了鎮海區某樓盤一套90多平方米的期房。雖然這個樓盤的房子很緊俏,但付女士還是想要參加搖號,試試運氣。

想有搖號資格,付女士得付50萬認籌金。

因為一時間拿不出這么大一筆錢,回家后,付女士就想辦法向親戚朋友借,最后湊到了50萬元,在6月25日到售樓處交錢。

“當時銷售是用POS機刷我的卡的,這個錢就是轉出去了,轉到哪里我不知道。當時問了如果沒買到什么時候可以退錢?銷售只說很快的,沒說具體幾日?!?/p>

3天后,開盤了

資料圖片。圖文無涉

這次開盤有500多套房源,但開盤現場來了1000多組客戶。

根據付女士的回憶,當天大概傍晚六點半開盤,她等到九點多才被搖中。因為進場太晚,付女士心儀的戶型已經被認購完了,只剩一些大面積的房子,只好放棄作罷。

搖號結束后,付女士就去辦理退籌手續,被告知7月15日后才能退款。

“5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我還是借來的,要還給別人的。我估測了下,就算現場有500人沒買到,那就涉及到2.5億元的資金。這么大一筆錢,為什么要隔這么久才給退?”

付女士向有關部門多次上訴。終于,在7月10日,開發商將這筆錢退還給了她。

PART.2 定金案

相比之下,劉女士沒那么幸運。

劉女士在2018年4月購買了慈溪一個叫月桂府的樓盤的房子。房子面積124平方米,總價110萬元,首付44萬元,按揭貸款66萬元。

但是劉女士在購房時還交了一筆15萬元的定金。

蹊蹺的是,這筆定金并沒有包含在房款里。時隔一年,開發商也沒有退還給她。

資料圖片。圖文無涉

“我第一次去售樓處時,銷售說看中要買的話需要先交15萬元定金。我也是個生意人,按我的理解,定金是包含在總價里面的,我覺得這也合理,所以當時就交了?!?/p>

去年5月,劉女士再次前往售樓處,簽訂購房合同、支付首付款、辦理按揭,這時,劉女士發現15萬元定金并沒有包含在房子總價內。

“開發商跟我說購房后會退還定金的,但銷售給我正式購房發票時,把那15萬定金的收據收回去了,當時我還沒意識到,覺得反正以后還有各種錢要交的,到時抵扣就好了,不過我拍照留底了?,F在回想下,當時是被套路了?!?/p>

劉女士向記者展示了這張收據,但收據上的蓋章并不是這家開發商,而是上海恒屋置業顧問有限公司。劉女士是隔了很久后才發現,這是一家第三方銷售公司。

前幾天,劉女士又去往售樓處,要求開發商退還那15萬元定金。工作人員給劉女士做了一個登記,但是沒有提及何時退錢。

我們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關于這筆15萬元的定金,還有其他的說法。

劉女士稱,在買房時,銷售說這個錢是要用來綁定車位的,收據上的交款項目寫的則是房屋內購金。

成立了業主群后,業主們熟絡了起來,群里討論定金去向的人越來越多。無一例外,這些收據都被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收走了。

隨著時間的流逝,售樓處的銷售換了一撥又一撥,劉女士已經找不到當初賣她房子的銷售。

“開發商自己也說不清楚,互相推卸責任,還說他們正在跟這家第三方公司打官司……”

目前,劉女士等業主依然沒有收到開發商的退款。

PART.3 到底有多少錢要交?

上面兩個案例中,付女士交的那50萬元,開發商說是認籌金。劉女士交的10萬元,開發商說是定金。

如果買過期房,可能你還交過——

“存X萬抵X萬”的“存抵金”或電商費可以按日享受開盤時房款優惠的“日進斗金金”“保證可以讓你買到房”的所謂付給開發商內部人士的茶水費意向金預訂款……

樓盤開盤前,到底有多少種名目的錢,開發商是要購房者交的?——事實上,在樓市火爆、一房難求時,購房者是不得不交這些錢的。

一位在房產行業從事了9年的案場負責人向記者坦言:

“我也說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種錢?!?/strong>

資料圖片。圖文無涉

其實“存抵金”、意向金、電商費等等這些費用,本質是一樣的——

通常是樓盤在尚未領取預售許可證前,開發商委托第三方收取,目的是提前鎖定購房客戶、營造購房氣氛,進而用以作為確定開盤套數、開盤價格等的參考。

總之,就是開發商銷售手段之一種。

而在領了預售證后收的錢,可能就會變成認籌金、定金了。

一般而言,像付女士交的認籌金,就是常說的開發商要求意向客戶驗資或凍資的錢,最后如果買了房,就會轉成首付款的一部分,如果沒買到或放棄買房,這筆錢會在一定時間內退還。

至于定金,一般是不退的,最終會變成首付款的一部分。像劉女士交的可以退的“定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定金,更像是意向金。

不過,各家開發商各有各的操作規則,有些錢,在這家開發商那里是同一類錢,在那家開發商處可能就是兩類錢了——比如意向金和認籌金

就在市住建局下發通知的同一天,購房者姜先生收到了下應一樓盤的通知。通知大意是:樓盤從7月17日17:30正式啟動認籌活動,本次認籌活動只針對驗資客戶,認籌金額10萬元。

這里面,驗資、認籌,便是兩筆錢。

昨日,記者在該售樓處門口隨機采訪了幾位購房者。

一位剛辦理完認籌手續的王大媽表示,這是第二次交錢,上一次也交了10萬元,但不清楚交的是什么錢,也不知道錢的去向,不知道這個樓盤有沒有領到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讓我交,我就交了?!?/strong>

“大概一周前交過一筆10萬元的意向金,沒有打給第三方,就是凍結了,開發商說要等開盤以后才解凍?!绷硪晃毁彿空哧愋〗闳缡钦f。

隨后,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該樓盤開發商方面一位營銷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讓客戶交的第一筆十萬元資金是凍結在客戶賬上,就是驗資的一種操作。這次是認籌金?!?/p>

在采訪“開盤前購房者到底要交多少種錢”這個問題的過程中,記者得到的答案多到把自己完全搞暈了——

有的錢,是開發商收的有的錢,是開發商委托第三方機構收的有的錢,沒買到房可以退有的錢,不能退有的錢,用以證明你的購房誠意有的錢,用以證明你的購房實力……

但不管怎樣的千變萬化,其實有一點,早在五年前政策就已明確——

在樓盤未領取預售許可證之前,不管什么費用,開發商或第三方機構都是不允許收取的。

市住建局在2014年4月23日曾發過一個《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行為的通知》,通知第七條明確:

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銷售代理)機構……不得在項目售樓處(銷售現場)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認籌金”、“誠意金”、“存抵活動”等性質的資金。

也是因為早有對開發商收取各種名目資金的規定,此次新規出來,才會有購房者對之能否得到貫徹執行的疑慮。

PART.4 新規能否治“痼疾”?

此前的規定,對于開發商或代銷、分銷、電商這些機構在樓盤未領證前就收錢的行為,只是說了“不能做”,沒有說“做了會怎么樣”。

但可以看到,這次新規明確規定,開發商在這方面犯規的話,住建部門會暫緩受理樓盤預售許可申請,“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p>

領不到預售證,就賣不了房,這對于當前普遍奉行高周轉模式、希望盡快賣房盡快回籠資金的開發商來說,業內人士認為,還是有一定威懾力的。

另外,此次新規明確,預訂款額度不得超過房源商業按揭的首付款;同時規定,在購房意向人數與預售房源套數比達到或超過2:1時,如公開搖號,應聘請公證機構全程監督,就搖號過程和結果出具公證書并公示。

業內人士也認為,這可以剎一剎開發商在房子不愁賣的情況下,動不動就把驗資、凍資的金額提高到“嚇人”程度的風氣——像前不久東部新城一樓盤的一次開盤,要求凍資額高達170萬元。

所謂——

“全款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門口、公積金的把小黃車挪走”……

資料圖片。圖文無涉

相比之下,此次新規對于驗資資金、凍資資金、預訂款等退還時限的規定,業內人士認為,可能在實際操作中會有難度。

新規要求,凍資的資金應在購房者未買到房或放棄購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解除凍結;預訂款則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全額退還。

“凍資款還好說,銀行解凍就可以了,但一般打進開發商賬戶的預訂款,一些全國性的大房企退還時,有可能需要通過總部走流程,時間上恐怕不一定能夠做到這么快?!?/p>

上述昨天認籌的位于下應的那個樓盤,此前在發給購房者的通知中說明,開盤未選房成功的客戶,認籌金將在售樓處辦理退籌手續后20個工作日原卡退還。

在新規出臺后,樓盤開發商方面營銷負責人就此表示:“接下來我們會嚴格按照住建局的要求更改?!?/p>

新規的威力,或許尚待觀察。

但不管如何,對于購房者來說,有了市住建局這份規定相對比較細致的通知,在碰上開發商要收取各種各樣名目的錢的時候,至少有了一件維護自身權益的“武器”。

但愿今后所有購房者都不用再遭遇到與付女士、劉女士類似的遭遇。

寧波晚報記者 鐘婷婷 編輯 葛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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