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

 新聞資訊3  |   2023-09-13 10:08  |  投稿人:pos機之家

網上有很多關于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渭源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的知識,也有很多人為大家解答關于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的問題,今天pos機之家(www.bangarufamily.com)為大家整理了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1、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

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

原標題:POS機刷卡幫人套現被判刑 --渭源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

日前,渭源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渭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某某犯非法經營罪一案,劉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禁止被告人劉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與使用POS機相關的經營活動;隨案移交的作案工具VeriFone的POS機一部,予以沒收。

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劉某某在其名下注冊登記渭源縣XX廣告傳媒部,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其使用在中國工商銀行辦理的銷售點終端機(名為VeriFone的POS機),以虛擬交易的方式先后為信用卡持卡人燕某套現累計575473元、陸某某套現累計754008元、黎某某套現130146元、趙某某106500元、辛某97661元、吳某某708015元、趙某某套現788547元,合計3160350元。

渭源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在無實際經營的情況下,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3160350元,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使用POS機結算,必須建立在真實交易的基礎上,使用POS機套取銀行資金的,違反了POS機使用管理規定,危害了銀行資金的安全。因此,通過POS機幫客戶套現的行為不再是一般的違規行為,而是一種涉嫌犯罪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在無實際經營的情況下,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幫人套現,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以上就是關于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渭源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的知識,后面我們會繼續為大家整理關于給朋友了一臺pos機器違法了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發請帶上網址:http://www.bangarufamily.com/newstwo/112224.html

你可能會喜歡: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babsan@163.com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